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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象屿股份: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03-11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19 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本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一、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1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16 年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水利、陈方、刘信平、廖世泽、邓启东、刘高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2016 年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方、刘信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2016 年与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邓启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
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内容合法,
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
会将回避表决。
    (二)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批准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
司发生一般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计额度为 2700 万元;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发生一般日常关联交易 2400 万元;与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
司发生一般日常关联交易 4000 万元;与关联自然人穆海鹏和穆明倩控股的公司
以及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额度为
400 万和 4.8 亿元(详见已披露公告临 2015-010 号《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公告》);与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补充日常关联交易 3 亿元(详
见已披露公告临 2015-057 号《2015 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未经审计)。
    1、一般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人       发生金额      发生合计

                 承租办公场地(注 1)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      823.00
接受或提供服务                                                                 1845.40
                 出租办公场地(注 2)      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022.40

                                           黑龙江金象生化
采购或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注 3)                                  0.00           0.00
                                           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
采购或销售商品   采购商品(注 4)                               1263.95
                                           股份有限公司
                                                                               1588.20
                                           紫金象屿(龙岩)
采购或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注 5)                                324.25
                                           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总计                                       3433.60




    2、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人        发生金额       发生合计

                                       依安县鹏晟农资市场有
接受或提供服务   劳务外包(注 6)                                 309.60        309.60
                                       限公司
                 采购商品(注 7)     黑龙江清龙米业有限公   1820.11   1820.11
采购或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注 7)     司                     1875.10   1875.10

                                    总计                               4004.81

   注: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
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和经营场地(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国际物流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提供部分办公场所(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开
展需要,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玉米深加工设备。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
缆等商品。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销
售塑料化工和工业耗材等商品。
   6、依安县鹏晟农资市场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外包服务,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支付依安县鹏晟农资市场有限公司劳务外包人员工资费用;
   7、本公司以及以象屿农产为主的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
开展需要,向黑龙江清龙米业有限公司提供原料与产成品库存管理服务,将与其
发生水稻、水稻初加工产品及大米成品等商品的采购、销售业务。
   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 7438.42 万元(未
经审计),其中,向关联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其销售玉米深加工设备
的交易暂未发生,该关联交易事项已在 2016 年度进行了预计;部分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额与年度预估额有较大差异,主要系因为市场行情变化较大导致交易量减
小。
   (三)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合计

                        接受或提供服务   承租办公场地(注 1)    1500

                                         出租办公场地(注 2)    1200          3700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注 3)        1000
    及其关联公司
                        采购或销售商品   采购商品(注 4)        1,500

                                         销售商品(注 5)        60000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    采购或销售商品                                         64400
                                         采购商品(注 6)        2,100
有限公司

紫金象屿(龙岩)物流    采购或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注 7)         400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67,700

    注: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
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和经营场地(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国际物流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提供部分办公场所(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云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 ERP 项目优化服务;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象屿太平综合物流有限公司向厦门象
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象屿优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柴油;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
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
    6、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
缆等商品;
    7、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销
售塑料化工和工业耗材等商品;
    上述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发生销售商品预估额与 2015 年
度实际发生额差异,主要系 2015 年未发生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设备、原材料等交易,预计在 2016 年发生。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
    1、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云孝,注册资本:45225 万元,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于 1994 年 7 月 11 日正式注册。主营业务:电线、电缆制造;五金、交电、
化工,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咨
询服务,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各种电线、电缆、铜杆材及其它产品;进
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普通货运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015 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
                       328172.55 万元    128097.36 万元        97087.94 万元      5587.96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陈方、刘信平董事担任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史玉杰,注册资本:2000 万,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
限责任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25 日正式注册。主营业务:矿产品、机电设备、机
械零配件、建材、钢材、谷物、饲料、棉花、纺织品、化肥的采购、销售、仓储、
配送;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运;运输咨询、企业物流供应链管理咨询、经济信
息咨询;物流园区项目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的批
发。
    2015 年度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紫金象屿(龙岩)物流
                        24523.33 万元   5234.63 万元    62929.37 万元    1692.32 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邓启东担任其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15 年度公司与关联人开展的前述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
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二)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
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
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
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
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
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
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