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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象屿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之专项核查报告2016-04-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之专项核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
构”)作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对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30 号文)核准,象屿股份于 2014 年 11 月以
非公开方式发行 176,410,256 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75 元,募集资金
总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719,999,996.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674,725,000.64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兴业证券于 2014 年 11 月 5 日汇入象屿
股份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厦
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字(2014)第 350ZA0231 号)审验确认。

    该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全部支出,截至 2014 年 12 月 3 日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2、经中国证券会《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2546 号文)核准,象屿股份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134,529,147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499,999,989.0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9,292,733.76 元。以
上募集资金已由兴业证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汇入象屿股份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户,并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 350ZA0125 号)审验确认。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207,235,605.06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富锦 195 万吨粮食仓储
及物流项目”的自筹资金 823,311,054.35 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383,924,550.71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72,057,128.70 元。

    综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支出 1,207,235,605.06 元,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72,057,128.70 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15 年 12 月,象屿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富锦象屿金谷农产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富锦象屿金谷”)按照相关规定与兴业证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
行分别签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并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其内容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                                         富锦 195 万吨粮食
                          129260100100219149   100,000,000.00
           自贸试验区象                                         仓储及物流项目
           屿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
象屿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                                         富锦 195 万吨粮食
                          415671231507         100,000,000.00
           自贸试验区分                                         仓储及物流项目
           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富锦 195 万吨粮食
           份有限公司厦门 696264210             76,688,945.65
                                                                仓储及物流项目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35150198040100000086                  0.00   补充流动资金
               厦门自贸试验
               区分行 1
               中国银行股份
富锦象屿       有限公司厦门                                                  富锦 195 万吨粮食
                                428670866336                          0.00
  金谷         自贸试验区分                                                  仓储及物流项目
               行

注 1:上述专户余额中,包含需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 4,631,816.95
元,该笔款项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经核查,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象屿股份于 2015
年度以募集资金 823,311,054.35 元置换预先投入富锦 195 万吨粮食仓储及物流项
目的自筹资金。

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经核查,公司 2015 年度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1和补充流动资金
2
    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 2015 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核查,公司 2015 年度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象屿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1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象屿股份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2016 年 1
月 15 日,象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象屿股份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6 年 1
月 15 日象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46,688,945.65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长银               张 俊




                                         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 1: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79,292,733.7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7,235,605.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7,235,605.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
                是否已                                             截至期                                                                 末累计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入金额与承                到预定                   是否达
                变更项                                             末承诺                                                                 投入进             本年度实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                   到预计
                目(含部                                            投入金                                                                 度(%)                的效益                   生重大变
                                   (1)                                                                     (2)                差额                  状态日                    效益
                分变更)                                              额                                                                    (4)=                                           化
                                                                                                                         (3)=(2)-(1)                 期
                                                                                                                                          (2)/(1)
富锦 195 万吨
粮食仓储及物      否         1,100,000,000.00   1,100,000,000.00     -              823,311,054.35     823,311,054.35   -276,688,945.65   74.85%      -      50,334,189.60   不适用        否
流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              383,924,550.71     383,924,550.71    -16,075,449.29   95.9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          1,207,235,605.06     1,207,235,605.06   -292,764,394.94   80.48%      -           -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未明确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富锦 195 万吨粮食仓储及物流项目项目总投资 235,0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 110,000.00 万元,象屿股份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 823,311,054.35 元,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823,311,054.35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5)第 350ZA0288 号”《关
                                                             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象屿股份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6 年 1 月 15 日象屿股份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民币 146,688,945.65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象屿股份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2016 年 1 月 15 日象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完成,故尚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中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