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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象屿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29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33 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7日上午在厦门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仰峰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四名,陆江监事因公事无法参加会议,授权王剑莉监事
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
定的要求,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报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二、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做出如下

书面审核意见:

                                                                       1
    1、公司 2016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6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 2016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第一、三、四
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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