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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象屿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限售承诺到期的提示性公告2016-07-18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56 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限售承诺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对其所持有
本公司139,672,203股股份的限售承诺将于2016年7月18日到期届满。
    该139,672,203股股份在2011年9月13日和2012年7月12日解禁上市流通,解
禁情况详见公司2011年9月6日公布的临2011-031号《股改限售股流通上市公告》
和2012年7月6日公布的临2012-013号《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解禁上市流
通后,根据公司重组时象屿集团的承诺:“在取得上述股份之日起三年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
份”,该部分股票仍将禁售至2014年7月18日。
    2014年7月14日,象屿集团承诺,自愿对持有的该139,672,203股股份延长限
售期限24个月,即在2016年7月19日前不转让该股份。该承诺情况详见公司2014
年7月16日公布的临2014-045 号《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延长股份限售期承诺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