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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象屿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6-12-2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厦
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股份”或“上市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
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对象屿股份2015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和解除限售股份基本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核准情况

       2015年11月12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46号),核准象屿股份2015年非
公开发行。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象屿股份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于201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象屿股份新增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34,529,147股,总股本增加至1,170,779,403
股。

(四)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象屿股份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134,529,147股,各发行对象及其认
购数量、限售期安排具体如下:
                                                                单位:股

 序号                发行对象              持有限售股数量     限售期
  1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13,452,915       36个月
  2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26,905,829       12个月
  3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52,915       12个月
  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123,766       12个月
  5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246,637       12个月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902,220       12个月
  7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2,444,865       12个月
                    合计                     134,529,147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
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共6家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
内不得转让。该部分股票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因2016年12月31
日系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7年1月3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5年12月31日,象屿股份2015年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有
限售条件股份134,529,147股,总股本增加至1,170,779,403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上市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
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象屿股份控股股东象屿集团承诺,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
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等6名特定投资者承诺,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
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投资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
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上市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1,076,232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时间

      本次限售股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因2016年12月31日系法定
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7年1月3日上市流通。

(三)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量                      数量       数量
                                                 本比例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
  1                                 26,905,829          2.30%     26,905,829            0
       有限公司
  2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52,915          1.15%     13,452,915            0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123,766          3.34%     39,123,766            0
  4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246,637          1.30%     15,246,637            0
  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902,220          1.19%     13,902,220            0
  6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2,444,865          1.06%     12,444,865            0
             合计                  121,076,232        10.34%     121,076,232            0


六、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66,375,992              0     66,375,992



                                          2
有限售条件的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21,076,232    -121,076,232           0

流通股份     3、其他                                   0              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87,452,224    -121,076,232   66,375,992

无限售条件的 A股                             983,327,179    121,076,232 1,104,403,411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83,327,179    121,076,232 1,104,403,411

  股份总额                                  1,170,779,403             0 1,170,779,403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象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象屿股份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严格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时做
出的承诺;象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象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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