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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象屿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2-21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03 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九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
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经过对
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
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的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且不超
过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 4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

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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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

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

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到



                                                                      2
期债务及适合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

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

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

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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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

十四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 2017-004 号《厦门象
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提高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工作的
效率,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
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
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或者赎回条款、评级安排、
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申购和配售安排、上市地点、偿债保障
措施,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
宜;
    2、确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
    3、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
    4、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上市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
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
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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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
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获
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或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
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董事会同意设立本次公
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审议《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审议《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象屿股份战略规划(2016-2020)
     审议通过象屿股份战略规划(2016-2020)。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债券的相关议案,详见同日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 2017-005 号《关

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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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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