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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象屿股份: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3-16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08 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本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一、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17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17 年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水利、陈方、林俊杰、廖世泽、邓启东、吴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2017 年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方、林俊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2017 年与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林俊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
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内容合法,
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
会将回避表决。
    (二)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6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批准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
司发生一般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计额度为 65,200 万元;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发生一般日常关联交易 2,100 万元;与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
公司发生一般日常关联交易 400 万元;与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发生一般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为 8 亿元。详见已披露公告临 2016-006 号《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临 2016-079 号《关于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截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未经审计)。
    1、一般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        合计

                        接受或提供服务   承租办公场地(注 1)    938.45

                                         出租办公场地(注 2) 1,173.49        2,814.91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注 3)        702.97

     及其关联公司       采购或销售商品   采购商品(注 4)          0

                                         销售商品(注 5)       13,139.95

                                         销售商品(注 6)       70,191.17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    采购或销售商品
                                         采购商品(注 7)        909.56       84,240.68
有限公司

紫金象屿(龙岩)物流    采购或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注 8)          0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87,055.59


       注: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
 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和经营场地(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国际物流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提供部分办公场所(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云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 ERP 项目优化服务;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象屿太平综合物流有限公司向厦门象
 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象屿优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柴油。2016 年
 度未发生金额。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
 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
        6、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
 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销售化纤原料等商品;
        7、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
 缆等商品;
        8、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销
 售塑料化工和工业耗材等商品。2016 年度未发生金额。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0 日,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 87,055.59 万元(未
 经审计)。部分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年度预估额有较大差异,主要系因为市场
 行情变化较大导致交易量减小;与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关
 联交易有差异的原因是采购的设备经过生产、运输、安装、验收四个阶段,历时
 时间较长,导致结算跨越 2016 年到 2017 年。
       (三)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子议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合计
  案                        别
子 议    厦门象屿集团   接受或提供   承租办公场地       1,700          11,300
案一   有限公司及其      服务      (注 1)
       关联公司                    出租办公场地
                                                   1,600
                                   (注 2)
                                   接受劳务
                                                   2,000
                                   (注 3)
                                   提供劳务
                                                   6,000
                                   (注 4)
                                   采购商品
                                                   5,000
                      采购或销售   (注 5)
                        商品       销售商品
                                                  206,500
                                   (注 6)                     214,500
       福建南平太阳
子议                  采购或销售   采购商品
       电缆股份有限                                3,000
案二                    商品       (注 7)
       公司
       厦门集装箱码
子议                  接受或提供   接受劳务
       头集团有限公                                 800           800
案三                    服务       (注 8)
       司

                                合计                            226,600


       注: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
 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
 公司提供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劳务服务,主要是厦门象屿云创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
 信息服务;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
 供劳务服务,主要是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
 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采
 购商品,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蒸汽、电等
 商品。
       6、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
 售商品,主要是(1)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
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2)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
司控股子公司象屿兴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商品(3)向厦门
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自贸区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7、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
缆等商品。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
    1、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云孝,注册资本:45225 万元,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于 1994 年 7 月 11 日正式注册。主营业务:电线、电缆制造;五金、交电、
化工,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咨
询服务,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各种电线、电缆、铜杆材及其它产品;进
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普通货运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016 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
                     324,023    135,650         89,837       4616
  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陈方、林俊杰董事担任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朝辉,注册资本:24.366 亿元,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
司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正式注册。主营业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
提供货物装卸、中转、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修洗箱;
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租赁服务。
    2016 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厦门集装箱码头
                    943,011   790,480     113,184      29,715
  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林俊杰董事担任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16 年度公司与关联人开展的前述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
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二)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
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
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
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
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
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
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