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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象屿股份: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17-08-26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59 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 2017 年度内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的金额将增加,将采购商品额度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1.35 亿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很简称“象屿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对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008号)。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水利、陈方、廖世泽、林俊杰、邓启东、吴捷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
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的额度为 2017 年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采购商
品的额度,额度增加是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公平市场原则定
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增加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
在股东大会将回避表决。


        (二)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 2017 年 1-6 月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月执行情况
                                承租办公场地(注 1)    1,700               637.04
 厦门象屿集                     出租办公场地(注 2)    1,600               754.91
               接受或提供服务
 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注 3)        2,000               803.49
 及其关联公                     提供劳务(注 4)        6,000          2,965.41
 司                             采购商品(注 5)        5,000          1,436.21
               采购或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注 6)       206,500        79,821.39
 福建南平太
 阳电缆股份    采购或销售商品   采购商品(注 7)        3,000          1,690.67
 有限公司
 厦门集装箱
 码头集团有    接受或提供服务   接受劳务(注 8)         800                214.38
 限公司

 合计                                                  226,600       88,323.51


        注: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

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

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劳

务服务,主要是厦门象屿云创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息服务;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服

务,主要是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

烘干等物流服务。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采购商品,

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蒸汽、电等商品。

        6、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商品,

主要是(1)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2)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象屿兴泓科技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商品(3)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自

 贸区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7、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等商品。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在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采购商品的额度为 5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采购蒸汽、电等商品。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 2017 年度内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的金额将增加,拟将采购商品额度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1.35 亿元。
        新增额度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合计
                                   承租办公场地(注 1)    1,700
                                   出租办公场地(注 2)    1,600
厦门象屿集团     接受或提供服务                                       11,300
                                   接受劳务(注 3)        2,000
有限公司及其
                                   提供劳务(注 4)        6,000
关联公司
                                   采购商品(注 5)       13,500
                 采购或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注 6)       206,500
福建南平太阳                                                         223,000
电缆股份有限     采购或销售商品    采购商品(注 7)        3,000
公司
厦门集装箱码
头集团有限公     接受或提供服务    接受劳务(注 8)         800           800
司

合计                                                                 235,100

       注: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

 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部

 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

服务,主要是厦门象屿云创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息服务;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服

务,主要是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

输、烘干等物流服务。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采购商品,主

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产成品、蒸汽、电等商

品。

   6、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商品,主

要是(1)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2)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象屿兴泓科技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商品(3)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自

贸区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7、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等商品。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二)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
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
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
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
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
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