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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象屿股份: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2017-09-13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 99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E 栋 7 层 08 单元




  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二〇一七年     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
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
895 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5 亿元,并设置超
额配售选择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2、发行人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计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公司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
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118.66 亿元(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
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2017 年 3 月 31 日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6.90%;发
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33 亿元(发行人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平均值)。
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网下询价情况确定最终发行利率和发行规模。发行人承诺,
本期债券最终确定的发行规模,可以满足发行人最终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
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从而使得本期债券满足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
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期债
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


                                     1
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4.00%-5.80%(含上下限),最终票
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
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
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根据发行人刊登的调整票面利
率及调整幅度公告确定,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T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
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
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簿记建档发行,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
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9、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
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
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2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3、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
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厦门象屿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7 年 9 月 13 日(T-2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
者关注。




                                     3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以“证监
                          许可〔2017〕895 号”文核准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
                          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的第一期,即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             指
                          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人/受托管理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债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
合格投资者           指
                          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指
申请表                    (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颁布
《管理办法》         指   实施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13 号)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        2017 年 9 月 15 日(T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投
                   指
起始日                    资者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4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名称: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5 亿元,并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超额
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债券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
配售选择权,即在债券基础发行规模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
一定规模的发行额度,追加后本期债券累计实际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含 10 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
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根据发行人刊登的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公告确定,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
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
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
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
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


                                   5
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
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
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
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
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9 月 19 日。若
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在兑付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本期债
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19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
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19 日。如遇


                                     6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
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
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
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
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
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
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
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
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
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
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7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17 年 9 月 13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2017 年 9 月 14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2017 年 9 月 15 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本期债券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
                       知书》


                       网下认购截止日
      T+2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6:00 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
(2017 年 9 月 19 日)
                       账户


      T+3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7 年 9 月 20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发行日程。




                                          8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
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4.00%-5.80%(含上下限),最终票面利
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利率询价结果在上述票面利
率簿记建档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T-1 日),参与申购的合格
投资者必须在 2017 年 9 月 14 日(T-1 日)14:00-16:00 将《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调整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0亿元(含10亿元),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
利率簿记建档询价区间内填写申购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申购利率,申
购利率可不连续;

    (3)申购利率应在利率簿记建档询价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


                                     9
为0.01%;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6)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
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投资者如需对已提
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
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9月14日(T-1日)14:00-16:00之间将以下
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

     (4)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之复印件1;

     (5)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要求合格投资者补齐上述材料及认定
合格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
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投资者如


1
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公益基金、
QFII 等对应的开户材料)、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要提供产品成立备案证
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10
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
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号码:020- 87553363-1000;2

    咨询电话:020-87553580、020-87555888-6734、6740;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确定
最 终 的 票 面 利 率 , 并 将 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 ( T 日 )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
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1、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
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万张,
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万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
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
过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

    3、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发行时间

2
簿记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将启用备用传真。

                                         11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7年9月15日(T日)至2017年
9月19日(T+2日)。

    5、申购办法

    (1)凡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9月
14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加盖单位公章或经
业务授权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连同加盖公章或经授权业务章
的《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金融业务的
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之复印件。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
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
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6、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
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
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
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
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
的原则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7、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7 年 9 月
19 日(T+2 日)16: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应注
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7 象屿 01 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
证。

收款账户户名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                            441164670018800055901
收款账户开户行                          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12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                  301581000027


    8、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7年9月19日(T+2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
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
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 99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E 栋 7 层 08
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水利

    联系人:高晨霞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 99 号国际航运中心 E 栋 9 楼

    联系电话:0592-6516003

    传真:0592-5051631

    邮政编码:36100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13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项目主办人:李育成、何嘉颖

项目组成员:陈笑弟、周和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5 楼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4536

邮政编码:510075




                               14
    (本页无正文,系《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之盖章页)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
    (本页无正文,系《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之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6
       附件: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
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区间(4.00%-5.8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单一标位,非累计)




    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妥后,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 14:00-16:00 连同加盖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交
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传
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20-87553363-1000;咨询电话:020-87553580、020-87555888-6734、6740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
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
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承担相应缴款责任的
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要约项下未缴款部分对应的本期债券。同时,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
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承担缴款责任的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该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
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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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

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

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

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

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

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

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

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

会对投资者的认购及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九、除上述风险外,投资者还可能面临本金亏损、原始本金损失、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

者财产状况变化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

者判断、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解除合同期限等风险。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投

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

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而遭

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人或本机构作为投资者已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充分知晓债券投资交易存在的风险,

并自愿承担可能发生的损失。

                                                            投资者(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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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
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 10 亿元(含 10 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最多可填写
5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
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
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 3.40%~3.8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的申购利率分别申
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40%                                           1,000
    3.50%                                           1,000
    3.60%                                           1,000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3.40%,但低于 3.5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3.50%,但低于 3.6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3.6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有效
申购总额为 3,000 万元。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
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经营
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之复印件3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
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20- 87553363-10004;咨询电话:020-87553580、020-87555888-6734、
6740




3
 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公益基金、
QFII 等对应的开户材料)、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要提供产品成立备案
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4
 簿记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将启用备用传真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