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屿股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32 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 象屿 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关于印发<会计会计准
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
[2017]13 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在利润表中分别列
示“持续经营净利润”项目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同时,比较数据相应
调整。2017 年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 994,448,569.92 元,终止经营净利润 0 元;
追溯调整 2016 年数据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 673,136,274.67 元,终止经营净
利润 0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对
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1、在利润表中新增“其他收益”行项目,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
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比较数据不调整。
2、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
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
处置收益”中列报;同时,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
利润表影响项目
2017 年影响金额 2016 年调整金额
资产处置收益 减少 826,852.86 增加 76,063,863.48
营业外收入 减少 649,233.79 减少 78,312,901.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少 649,233.79 减少 78,312,901.00
营业外支出 减少 1,476,086.65 减少 2,249,037.5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减少 1,476,086.65 减少 2,249,037.52
其他收益 增加 119,114,511.78 0.00
营业外收入 减少 119,114,511.78 0.00
以上政策变更对公司净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
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