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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象屿: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 2019-019 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 象屿 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八
名,吴捷董事因公事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邓启东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
决权。会议由张水利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46,916.44万元,主要包括:坏账准备15,195.9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30,477.42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423.66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42.14万元和贷款减值准备-322.72万元。
    六、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9-021号《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七、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八、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29,798,243.94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2,979,824.39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44,520,268.88元,减去2018年分配2017年普通
股股利145,773,924.7元,减去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129,515,239.72元,2018年
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76,049,524.01元。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57,454,085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258,894,490.20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
    截至2018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余额(母公司口径)276,049,524.01元,符合
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的实施条件。
    根据2019年经营计划和产业布局情况,公司将进一步推动物流资源布局,包
括铁路货运场站、专用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其他关键物流节点建设,还将进
一步延伸业务链条,扩大业务领域,夯实产业链服务能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
用于保障以上经营需要以及日常营运需求,有利于公司未来长期稳健发展。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制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9-022号《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
明》。
    九、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十、2019年度期货套保业务计划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9-023号《关于2019年度期货套保业务计划的
公告》。
    十一、关于支付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审计费用共计500万元人民币(不含
税)。
    十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同意独立董事报酬调整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本报酬自2019年1月1
日起执行。
    十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9-024号《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
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9-025号《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以上第一至十一项、十三项、十四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第十二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以上第五、六、八、十一、十二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以上第一、二、七、八、九、十、十二项议案将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