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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象屿:厦门象屿:兴业证券关于厦门象屿2019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9-10-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
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或“公司”)配股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厦门象屿 2019 年度
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一)2019 年厦门象屿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2019 年 4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与关联方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
金投资”)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
    现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黄金投资采购大宗商品。
2019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新增与黄金投资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联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5,000.00


    公司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廖世泽担任黄金投资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海滨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7 年 3 月 6 日
    经营范围: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
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贸易代理;首饰、
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
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
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知识流程外
包;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信用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
明后方能营业)。

(二)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黄金投资 2018 年及 2019 年 1-9 月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51,766.71                    143,834.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9,253.77                     10,690.17
者权益
                            2018 年度                             2019 年 3 季度
营业收入                                285,492.19                    761,955.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376.76                     1,436.40
者的净利润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 2018 年数据已经审计,2019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廖世泽担任黄金投资董事,因此黄金投资是公
司的关联方,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
(二)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
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
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
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厦门象屿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厦门象屿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厦门象屿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9 年补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并根据市
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
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
立性。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厦门象屿与黄金投资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
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兴业证券对厦门象屿本次审议的 2019 年度补充日常性关联
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