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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象屿: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2020-08-04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 2020-065 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 象屿 01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 象屿 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 象屿 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0.7 亿元(含),不超过 1.4 亿元(含)用
于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
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临 2020-019 号)。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原方案的 6.04 元/股(含)
调整为 8.75 元/股(含),除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原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
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0-046 号)。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8.75 元/股(含)调整为 8.50 元/
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 2019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8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 年 7 月,公司未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20 年 7 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
购股份 1371.7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4%,购买的最高价为 5.80 元/
股、最低价为 5.6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78,518,945.24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