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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象屿: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0-12-15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 2020-095 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 象屿 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 象屿 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 象屿 Y5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61,000 万元。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很简称“厦门象屿”、“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对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0-007号)。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
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拟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61,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增加2020年接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服务的日常关
联额度的议案;
    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增加 2020 年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商品的日常
关联额度的议案;
    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
 对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的额度是根据发展需求而增加,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公平市场原则
 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增加 2020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
 在股东大会将回避表决。


       (二)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 2020 年 1-10 月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10 月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执行情况
                                      承租办公场地(注 1)       3,100           1,326
                                      出租办公场地(注 2)       1,700            989
厦门象屿集团有      接受或提供服务
                                      接受服务(注 3)           2,700            478
限公司及其关联
                                      提供服务(注 4)           30,000          13,671
公司
                                      采购商品(注 5)           6,000           3,387
                    采购或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注 6)          175,000         106,664
福建南平太阳电
                    采购或销售商品    采购商品(注 7)           3,000            544
缆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集装箱码头
                    接受或提供服务    接受服务(注 8)            650             295
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黄金投资有                        销售商品(注 9)           80,000          74,649
                    采购或销售商品
限公司                                采购商品(注 10)          10,000            0
厦门现代码头有
                    采购或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注 11)          8,100           1776
限公司
厦门盈鑫汽车贸
                    采购或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注 12)          2,000             0
易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322,250         203,781
       注: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
 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
 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主要是厦门象
 屿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软件、信息系统服务;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是(1)为黑龙江金
 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2)为厦门象盛镍
 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配送等物流服务。
       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
 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产成品、蒸汽、电等商品。
       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1)向象屿兴
 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商品;(2)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
 设备、原材料等商品。
       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等商品。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白银等商品。
       1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大宗商品。
       1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销售焦炭等原材料。
       1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盈鑫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汽车。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61,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拟增加公司接受象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服务的额度 1000 万元,由 2700
 万元增至 3700 万元,该关联交易主要是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
 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
      2、拟增加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商品的额度 6 亿元,由 17.5 亿
 元增至 23.5 亿元,该关联交易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
       新增额度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承租办公场地(注 1)            3,100
                                                出租办公场地(注 2)            1,700
                           接受或提供服务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注 3)                3,700
及其关联公司                                    提供服务(注 4)                30,000
                                                采购商品(注 5)                6,000
                           采购或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注 6)               235,000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
                           采购或销售商品       采购商品(注 7)                3,000
有限公司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
                           接受或提供服务       接受服务(注 8)                 650
限公司
                                                销售商品(注 9)                80,000
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或销售商品
                                                采购商品(注 10)               10,000

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       采购或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注 11)               8,100

厦门盈鑫汽车贸易有限       采购或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注 12)               2,000
责任公司

                                 合计                                          383,250
       注: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
 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
 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主要是厦门象
 屿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软件、信息系统服务;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
 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是(1)为黑龙江金
 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2)为厦门象盛镍
 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配送等物流服务。
       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
 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产成品、蒸汽、电等商品。
       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1)向象屿兴
 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商品;(2)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
 设备、原材料等商品。
       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等商品。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白银等商品。
       1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大宗商品。
       1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销售焦炭等原材料。
       1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盈鑫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汽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二)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
 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
 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
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
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
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