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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象屿: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4-15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 2022-025 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 象屿 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 象屿 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 象屿 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 象屿 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 象屿 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

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

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下述 4 名核查对
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 4 名核查

对象(公司或公司股东单位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为:童晓

青(自 2022 年 1 月 10 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11 月 29 日

期间合计买入公司股票 270,000 股,合计卖出公司股票 135,000 股;吴乾源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至 11 月 22 日期间合计买入公司股票 13,300 股,合计卖出公司股

票 34,000 股;侯琳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合计买入公司股票 200 股;廖世泽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3 月 24 日期间合计买入公司股票 3,000 股,合计卖出公司股票

3,000 股。

    上述 4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

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其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

息;相关交易系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之前所发生的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

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

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

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参与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

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

生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