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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2-08-05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2022 年 8 月
                             目        录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3
议案一: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3
议案二:关于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规范完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13

议案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




                                   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E 栋 11 层 1 号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规范完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提问。

    四、按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投票表决。

    五、会议秘书组统计投票表决(现场+网络)结果。

    六、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七、见证律师宣读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结束。




                                      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开展需要,拟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77,900 万元,
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
2022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 2022 年 1-6 月执行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预    2022 年 1-6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计金额       月执行情况
                                    承租办公场地(注 1)      2,600          987
                                    出租办公场地(注 2)      1,100          647
 厦门象屿 集团有   接受或提供服务
                                    接受服务(注 3)          6,500          7,407
 限公司及 其关联
                                    提供服务(注 4)         20,800          9,603
 公司
                                    采购商品(注 5)          12,000        15,225
                   采购或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注 6)         260,000        61,149
 PT Obsidian                        采购商品(注 7)        1,800,000      1,058,650
                   采购或销售商品
 Stainless                          销售商品(注 8)         100,000        72,671
 Steel、厦门象盛
                   接受或提供服务   提供服务(注 9)          9,200          1,490
 镍业有限公司
 福建南平太阳电                     采购商品(注 10)         3,000          1,257
                   采购或销售商品
 缆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注 11)         1,400          138
 厦门集装 箱码头
                   接受或提供服务   接受服务(注 12)         1,000          185
 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2,217,600      1,229,409



    因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底收购榆林象道物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象道”)60%股权并将其托管给公司经营,同时根据公司
业务的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7.79 亿元,具体情
况如下:

                                         3
        1、拟增加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
司提供劳务的服务额度 5.87 亿元,由 0.65 亿元增至 6.52 亿元,该关联交易主要是
榆林象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铁路、汽车的运输服务。

        2、拟增加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
服务的额度 0.72 亿元,由 2.08 亿元增至 2.8 亿元,该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榆林象道提供到站配送、装卸、租箱、设备租赁服务。
        3、拟增加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
商品的额度 1.2 亿元,由 1.2 亿元增加至 2.4 亿元,该关联交易主要是向黑龙江金

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产成品(玉米油)、蒸汽等商品。
         新增额度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度预计金额
                                               承租办公场地(注 1)               2,600
                                               出租办公场地(注 2)               1,100
                            接受或提供服务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                            接受服务(注 3)                   65,200
 司及其关联公司                                提供服务(注 4)                   28,000
                                               采购商品(注 5)                   24,000
                            采购或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注 6)                  260,000

 PT Obsidian                                   采购商品(注 7)                 1,800,000
                            采购或销售商品
 Stainless Steel、厦                           销售商品(注 8)                  100,000
 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
                            接受或提供服务     提供服务(注 9)                   9,200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                            采购商品(注 10)                  3,000
                            采购或销售商品
 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注 11)                  1,400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
                            接受或提供服务     接受服务(注 12)                  1,000
 有限公司
                                   合计                                         2,295,500
注: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
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出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
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的服务,主要是(1)
软件、信息系统服务;(2)员工公寓服务;(3)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铁路、汽车
的运输服务。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是(1)为黑龙江金象
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2)为榆林象道提供到
站配送、装卸、租箱、设备租赁服务。
       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

                                                  4
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产成品(玉米油)、蒸汽等商品。
    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1)向象屿兴泓科
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商品;(2)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设备、
原材料等商品。
    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 PT Obsidian Stainless Steel 采购钢坯等商品。
    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 PT Obsidian Stainless Steel 销售硅铁、硅锰、无烟煤等原材料。
    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配送等物流服务。
    1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等商品。
    1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铝杆等商品。

    1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为提供的物流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企业(详见公司定期报告相关内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二)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
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

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
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将根据市场公允价

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
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2 日

                                               5
议案二:关于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规范完善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发
来的《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为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象屿集团拟对其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出具的《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
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以下简称“原承诺”)内容进行规范完善,
进一步明确相关托管企业的后续注入安排。

    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内容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出具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铁路物流投资”)主要在厦门市海沧区从事仓库租赁业务和政府
代建业务,厦门象屿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供应链”)目前尚未
开展实质经营,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象道”)主要在榆林地
区从事铁路场站经营业务,本公司确认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含厦门象屿及其子公司,下同)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厦门象

屿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2、在本公司作为厦门象屿控股股东期间,若本公司仍控制铁路物流投资、智
慧供应链和榆林象道,本公司将继续将铁路物流投资、智慧供应链和榆林象道委
托给厦门象屿管理。
    3、在本公司作为厦门象屿控股股东期间,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厦门象屿在经营活动中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在合理期限内通过厦
门象屿收购、本公司对外出售或清算退出、托管或其他合法可行的措施解决。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和履行上述承诺,若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
厦门象屿及其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规范完善后的承诺
                                    6
    为进一步明确相关托管企业的后续注入安排,象屿集团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
出具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
    作为厦门象屿的控股股东,象屿集团出具本承诺,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对前

述原承诺所涉公司、资产及象屿集团避免同业竞争义务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象屿集团现作出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铁路物流投资”)主要在厦门市海沧区从事仓库租赁业务和政府
代建业务,厦门象屿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供应链”)目前尚未

开展实质经营,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象道”)主要在榆林地
区从事铁路场站经营业务,本公司确认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含厦门象屿及其子公司,下同)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厦门象
屿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2、在本公司作为厦门象屿控股股东期间,若本公司仍控制铁路物流投资、智

慧供应链和榆林象道,本公司将继续将铁路物流投资、智慧供应链和榆林象道委
托给厦门象屿管理。
    3、在本公司作为厦门象屿控股股东且仍控制铁路物流投资、智慧供应链和榆
林象道期间,若单个公司满足下述全部条件,则本公司承诺将于该等条件全部满
足之日起两年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现金交易、资产重组、资产置换等方式将符合

条件的公司注入厦门象屿(在上述期间内,即使铁路物流投资、智慧供应链和榆
林象道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经与厦门象屿平等协商并履行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
本公司亦可将上述公司注入厦门象屿):
    (1)经营业绩达到稳定状态,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2%(以经
审计确定的数值为准);

    (2)生产经营规范,股权及资产权属清晰,股权过户或者资产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
    (3)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管理等法
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

大或有事项;
    (5)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其他有关规定,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国

                                    7
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
    4、在本公司作为厦门象屿控股股东期间,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厦门象屿在经营活动中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在合理期限内通过厦

门象屿收购、本公司对外出售或清算退出、托管或其他合法可行的措施解决。
    5、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和履行上述承诺,若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
厦门象屿及其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象屿集团本次规范完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是为了进一步明确相关托管企
业的后续注入安排,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2 日




                                   8
            议案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6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73,996 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厦
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
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2 月 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 年 12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股权

激励计划获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厦门象屿
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的批复》(厦象集综[2020]59 号),象屿集团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9
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6、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7、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
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9、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并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11、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12、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0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
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

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已行权/解除
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 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
由公司对上述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273,996 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22%。根据《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 3.73 元/股,回
购资金为 1,022,005.08 元。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73,996股,
公司总股本将由2,254,093,987股减少至2,253,819,99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变更数量
   股份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后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8,142,120     5.24%         -273,996   117,868,124         5.2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35,951,867   94.76%           0       2,135,951,867   94.77%


    股份总数       2,254,093,987   100%          -273,996   2,253,819,991       100%

    注:1、实操中,由于股票注销程序复杂,为减少注销操作频率,以上 6 位激励对象的限
制性股票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会由公司进行回购,但注销程序会在年底一并进行。

    2、实际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
购注销手续为准。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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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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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增加“石油制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金银制品销售”两项内容。
     同时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办理完毕 96,878,380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9 日披露的临 2022-062 号《厦门象屿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 激 励计 划 首次 授予 结 果公 告》),公 司股 份 总数 由 2,157,215,607 股 变更 为
2,254,093,987 股,股本由 2,157,215,607 元(人民币,下同)变更为 2,254,093,987
元,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 2,157,215,607 元变更为 2,254,093,987 元。
     综上所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八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57,215,607 元。                          2,254,093,987 元。

    第十九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第十九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贸易经纪;货物进      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贸易经纪;货物进
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食品销      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食品销
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谷物销售;豆及      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谷物销售;豆及
薯类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 薯类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
售;农副产品销售;棉、麻销售;棉花收购; 售;农副产品销售;棉、麻销售;棉花收购;
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建筑材料      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建筑材料
销售;化肥销售;林业产品销售;五金产品      销售;化肥销售;林业产品销售;五金产品
批发;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批发;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
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      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
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      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
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铁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
产品);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      售;金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      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
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国际货物运输      及合成树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
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      成橡胶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国际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的项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方食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
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除    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技术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13
                  修改前                                   修改后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 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 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157,215,607 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 2,254,093,987 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
通股。                                   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两个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厦
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 年 7 月)》已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两个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2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