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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象屿:厦门象屿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10-21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 2022-092 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 象屿 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 象屿 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 象屿 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 象屿 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 象屿 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的核准以及其他有权政府机构的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如
适用)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
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拟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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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局”)、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及厦门
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特定对象。本次调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1,975.98
万元,其中招商局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山东港口认购资金为人
民币 100,000.00 万元,象屿集团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121,975.98 万元。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
不低于截至定价基准日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每股净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
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
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
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6.52 元/股,其中招商局拟以 100,000.00 万元认购股份
数量 153,374,233 股,山东港口拟以 100,000.00 万元认购股份数量 153,374,233
股,象屿集团拟以 121,975.98 万元认购股份数量 187,079,723 股。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2,254,093,987
股 , 象 屿 集 团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1,122,603,723 股 股 票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49.80%),并通过全资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0,388,100 股股
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5%),象屿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51.15%的股权;招商
局、山东港口均不持有公司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象屿集
团,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
市国资委”)。
    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安排,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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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完毕,按照发行价格 6.52 元/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为 2,747,922,176 股,象屿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309,683,446 股股票(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47.66%),并通过全资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0,388,100 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1%),象屿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48.77%
的股权;招商局、山东港口各自分别持有公司 153,374,233 股股票(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5.58%)。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象屿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
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
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象屿集团、招商局、山东港口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其他有权政府机构
的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如适用)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能否取得上述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以及取得上述备案、批准、许
可、授权或同意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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