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古越龙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05-04  

						     证券代码: 600059       证券简称: 古越龙山       编 号:临 2012-00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2 年 5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职
期间,全体成员勤勉尽责,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致力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
和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提名以下人员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名傅建伟先生、董勇久先生、许为民先生、周娟英女士、傅保卫先生、
沈永康先生、邹慧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提名许五全先生、徐岩先生、沈振昌先生、张礼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十一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经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第六届董事会的构成、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合法有效。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任董事、
独立董事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任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1
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
任相关职责,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任董事、独立董事分
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自上任以来承担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并充
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
作和董事会的科学决策。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和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量也随之增加。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本地区其他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津贴标准,提议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拟将独立董事的津贴调
整为 4 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2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5 月 21 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议案,采用累
积投票制,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 7 人,候选人数 7 人;独立董事应
选人数 4 人,候选人数 4 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应选人数 2 人,候选人数 2 人。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召开 201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
    2、会议地点: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2 年 5 月 14 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1.1.1关于选举傅建伟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1.2 关于选举董勇久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1.3 关于选举许为民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1.4 关于选举周娟英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1.5 关于选举傅保卫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1.6 关于选举沈永康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1.7 关于选举邹慧君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1.2.1 关于选举许五全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1.2.2 关于选举沈振昌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3 关于选举徐岩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4 关于选举张礼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陈生荣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孟中法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累积投票制有关特别提示
    (一)累积投票制的含义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股东最大表决权数的计算
    股东最大表决权数就各议案组分别计算,为股东代表股份数与该议案组下应
选人数的乘积,而非与候选人数的乘积。
    (三)投票方法
    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反对”项和“弃权”项,投票人可分别在候选人姓
名后面“使用表决权数”栏内填写对应的选举表决权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
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表决权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倍数。
    (四)计票方法
     1、超量投票的处理:就各议案组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如股东使用的表决
权数累计超过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将分两种情形处理:(1)如只投向
一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有效,按该股东所拥有的最大表决权数计算;(2)如分散
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无效。
     2、缩量投票的处理: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少于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
表决权数,选票有效,不足部分视为弃权。
     3、出席而不投票的处理:出席而不投票的股东,视为放弃表决权。
    (五)候选人的当选规则
    各议案组的候选人分别根据得票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得票数较多者
当选,且每位当选者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以未
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4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2、截止 2012 年 5 月 1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
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2年5月16日17:00 时)。
   4、登记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15日、16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
00-16:00 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
   传真:0575—85166884         电话:0575-85176000
   联系人:金勤芳      蔡明燕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请注明股权登记)
    邮编:312000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5
                                回           执

        截至 2012 年 5 月 14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二○一二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2、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出席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如下:
      一、由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 议案                                        候选人姓名         使用表决权数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1:傅建伟
                                                1.1.2:董勇久
                                                1.1.3:许为民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1.1                                    1.1.4:周娟英
         董事成员
                                        1.1.5:傅保卫
                                                1.1.6:沈永康
                                                1.1.7:邹慧君
                                                1.2.1:许五全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1.2.2:沈振昌
 1.2
         事成员                         1.2.3:徐岩
                                                1.2.4:张礼


                                        6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         2.1 陈生荣
                                             2.2 孟中法
                                                 同意        反对       弃权
  3、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说明:上述累积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 应选举非

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可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之下自主分配。》
    四、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 按照自己的
意愿表决。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
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2012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




                                         7
   附件 1: 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傅建伟先生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
特殊津贴。历任绍兴市弹力丝厂设备科科长、浙江涤纶厂分厂技术副厂长、厂长、
浙江化纤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绍兴市经济建设开发公司
总经理、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长、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勇久先生:1961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历任绍兴市酿酒总公司生产技术科科长、玻璃瓶厂副厂长、本公司副总工程
师、工程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许为民先生:1957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绍兴丝织厂财务科
副科长、绍兴市弹力丝厂财务科科长、厂长助理、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娟英女士 1965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师范学
校教师,历任绍兴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董事会秘书、
本公司证券部副部长、二届、三届、四届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董事会秘书。
    傅保卫先生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绍兴沈永和酒厂生
产科副科长、副厂长、工会主席、书记兼厂长、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古越龙山酒厂厂长、浙
江古越龙山果酒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永康先生 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绍兴市酿酒总公司供销
科副科长、科长、公司生产制造部副部长、供应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邹慧君女士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酿酒大
师。曾任绍兴酿酒总公司生技科副科长、本公司质管部副部长、监事会监事,现
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工程师、公司质量技术中心主任。




                                   8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五全先生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浙江省上虞
市财政税务局农财股股长、上虞市财政税务局局长、浙江省绍兴市财政地税局副
局长、浙江省绍兴市财政地税局副调研员。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岩先生 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
贴、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历任无锡轻工业大学生物工程
学院副院长、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院长、江南大学校长助理。现任本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江南大学教育部工业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
    沈振昌先生 1946 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历任绍兴市酿酒总公司车间统计员、
科员、经理办副主任、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黄酒分会副秘书长、秘书长,现任本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黄酒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张礼先生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绍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
律师。




                                   9
     附件 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许五全先生、徐岩
先生、沈振昌先生、张礼先生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
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10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许五全先生具备较丰富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
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5 月 4 日




                                     11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许五全,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
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12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
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
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
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五全
                                           2012年5月4日



                                     13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徐岩,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古
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经济、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14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
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岩
                                                 2012年5月4日




                                     15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沈振昌,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
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经济、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16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
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振昌
                                                 2012年5月4日




                                     17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张礼,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古
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18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
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礼
                                                 2012年5月4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