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古越龙山: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4-03-08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14-007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14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本议
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傅建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向关联方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采购和销售酒类关联董事许为民、周娟英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2013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
实际情况,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2014年的关联交易预计依据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执行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原则,没
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
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按产品或劳
  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额    2013 年实际
                务等进一步                关联方名称
    类别                                                        (2013 年)     发生额
                  划分
 向关联人         酒类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4000
 购买原材
                  酒类          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          272.36
 料

                  小计                                             4200         272.36

                  酒类          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494.56

 向关联人         酒类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000        1,362.75
 销售产品、
 商品             水电          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           200          163.38

                  水电               绍兴科盛电子有限公司          100           54.56

                  小计                                             3800        3,075.25
                商标使用费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420.50        420.50
    其他        房屋租赁费      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             40           40
                房屋租赁费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56          55.94
                                                                  516.5         516.44
                              合计                                 8516.5       3864.05

    (三)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     万元

                      按产品或劳务                                            预计总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名称
                      等进一步划分                                            (2014 年)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
                             酒类           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
料
                             酒类           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0
                             酒类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300
 销售产品或商品
                             水电           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             200
                             水电             绍兴科盛电子有限公司               100
                         商标使用费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420.50
      其他               房屋租赁费         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              40
                         房屋租赁费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56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傅建伟,注
册资本 16664 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营运;生产:黄酒;生产:玻璃制品;
批发、零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针纺织
品;绍兴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开发等。
    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浙江省绍兴市鲁迅中路 181 号,法定代
表人宋金才,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实业
投资、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材
料、机电设备、纺织品及原料、家用电器、百货、计算机及配件、家具、橡胶制
品、塑料制品、文教用品、仪器仪表的销售。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 28 号楼 5 号商业
1 层,法定代表人刘红林,注册资本 100 万元,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企业管理
咨询;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干鲜果品、酒类。
    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经济开发区龙山软件园,法定代表
人谢晓东,注册资本为 560.0387 万美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贴片式整流二级管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
    绍兴科盛电子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经济开发区东山路,法定代表人谢晓东,
注册资本为 60 万美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
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各种规格的汽车整流器、半导体芯片、二极管、桥堆及
其他相关电子元器件。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
则》第 10.1.3 条第一项规定;咸亨集团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傅建伟、
许为民、周娟英任咸亨集团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其余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
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
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
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
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在实际提供商品及
服务时,公司向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商品及服务,包括绍兴咸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采
购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以提高市场占有率,
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