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作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或“公司”) 的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古越 龙山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古越龙山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八名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6,136,363 股,发行价格为 8.80 元/股, 共计募集资金 67,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15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5,85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5 日汇入古 越龙山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 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57.03 万元后, 古越龙山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5,492.9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56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古越龙山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1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分行 1211012029200050803 62,000.00 0.00 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 7331010182600194203 3,492.97 0.3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兴分行延安路支行 336006130018170091022 0.00 1,661.24 合 计 65,492.97 1,661.63 第 1 页 共 7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古越龙山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收购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扩建生产线、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实际投资总额比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少 1,506.05 万元,系公司部分工程尾款尚 未支付。 “建立区域营销中心及拓展销售网络项目”实际投资总额比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额少 1,493.32 万元,系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原承诺投资金额。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古越龙山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经 2010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用总额 6,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已归还。 经 2011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用总额 6,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已归还。 经 2011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用总额 6,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已归还。 经 2012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公司用总额 6,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 3 个月,到期已归还。 经 2012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公司用总额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已归还。 经 2013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公司用总额 1,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 5 个月,到期已归还。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 第 2 页 共 7 页 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古越龙山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说明 “收购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扩建生产线、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建设期间建筑材料及人工费用大幅上涨,施工单位资金 周转困难导致项目工期延误,从而导致项目实际产生效益低于承诺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古越龙山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其他差异说明 古越龙山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其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 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古越龙山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管理 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第 3 页 共 7 页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5,492.9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4,000.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0 年:43,009.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1 年: 9,475.01 2012 年:10,350.71 2013 年: 1,165.4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与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期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金额的差额 收购绍兴女儿红酿 收购绍兴女儿红酿 酒有限公司股权并 酒有限公司股权并 1 62,000.00 62,000.00 60,493.95 62,000.00 62,000.00 60,493.95 -1,506.05 2012/12/31 对其增资扩建生产 对其增资扩建生产 线、补充流动资金 线、补充流动资金 建立区域营销中心 建立区域营销中心 2 5,000.00 5,000.00 3,506.68 5,000.00 5,000.00 3,506.68 -1,493.32 及拓展销售网络 及拓展销售网络 合 计 67,000.00 67,000.00 64,000.63 67,000.00 67,000.00 64,000.63 -2,999.37 第 4 页 共 7 页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收购绍兴女儿红酿 酒有限公司股权并 1 122.98% 9,621.39 894.69 1,950.24 2,944.50 5,779.44 [注 1] 否 对其增资扩建生产 线、补充流动资金 建立区域营销中心 2 1,778.29 377.58 680.37 749.74 2,092.69 [注 2] 是 及拓展销售网络 合 计 11,399.68 1,272.27 2,630.61 3,694.24 7,872.13 [注 1]:实现效益=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根据收购评估值摊销女儿红存货等+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 [注 2]: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营销网络建设分上海新建营销中心和北京营销中心。因营销中心未独立核算,为评估该项目的效益情况,根据如下方法估 算: 1、上海销售分公司当期实现销售收入金额,较项目建设前 2009 年同期增加金额;北京分公司当期实现销售收入金额,较项目建设前 2010 年同期增加金额。 两大营销中心建设合计贡献新增收入金额视同营销中心的运作为主要贡献因素,根据经验给予贡献系数为 0.6。 2、公司当期合并报表的营业利润率(合并报表口径,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所得税率 25%,以此盈利标准测算营销中心贡献的利润。 3、根据以上假设,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现的效益情况如下: 实现效益=新增收入*公司营业利润率*所得税扣除(1-25%)*营销中心贡献系数 0.6 第 5 页 共 7 页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签名): 孙报春 赵 亮 第 6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