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关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4-04-10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14-01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公司已于2014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1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前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陈建设先生、寿苗娟女士、胡普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需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于2014年4月8日收到单独持有公司40.55%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
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酒集团”),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为节省公司资源,提高办事效率,并尽快落实独立董事任职,提议将《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选举陈建设先生、寿苗娟女士、胡普信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
董事会认为,单独持有公司40.55%股份的控股股东黄酒集团关于增加2013年年度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新增的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
围,现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五条第2款规定作出补充通知,相关的新增提案
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的事项外,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8日发布的《关
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
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三、增加临时议案后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题如下:
1、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4 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 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 201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陈建设先生、寿苗娟女士、胡普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以上情况,现对《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作补充通
知,详见2014年4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
充通知》,公告编号为:临2014-015。
备查文件:黄酒集团《关于增加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临时提案的函》。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