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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越龙山: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14-07-0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参加了公司于2014年7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2亿元(含
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此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建设、寿苗娟、张礼、胡普信
                                          2014 年 7 月 8 日




                                   1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同意:




   陈建设                    寿苗娟




    张   礼                  胡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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