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赵光鳌先生、张居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4-08-27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赵光鳌先生、张居适先生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浙江古越龙山
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候选人简历等
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后,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提名赵光鳌先生、张居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建设先生因个人原因、胡普信先生根
据中组部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和要求,分别于 2014 年 8 月 14 日提交了辞职报告,
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弥补空缺、规范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两位独立董事进行调整更换。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赵光鳌先生、张居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等有关规定。
2、上述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
条件,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进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提名人的提名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我们同意将赵光鳌先生、张居适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礼、陈建设、寿苗娟、胡普信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同意:
陈建设 寿苗娟
张 礼 胡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