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古越龙山: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14-12-31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编号:临 2014-058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

       方式转让所持有的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集团”)

       38.484%股权、绍兴市咸亨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酒店”)10.361%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成交价为人民币 17,059.96 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咸亨集团 38.484%股权、咸亨酒店 10.361%股权

       事项已经本公司 2014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挂牌方

式转让咸亨集团 38.484%股权、咸亨酒店 10.361%股权的议案》。咸亨集团净资产

账面价值为 8,313.76 万元,评估价值为 29,666.64 万元,增值率 256.84%,对

应的标的股权评估值为 11,416.91 万元;咸亨酒店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6,015.20 万元,增值率 109.36%,对应的标的股权评估值为 5,643.05 万元,本
公司将上述两个标的股权以不低于该权益评估值合计 17,059.96 万元的价格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交易。至挂牌期满,

仅有一家递交竞买申请,竞买人为自然人宋金才。交易中心向本公司下达《交易

结果告知函》, 两个标的股权 的 受让人为自然人宋金才,成交价为人民 币

17,059.96 万元。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 2014-049《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股

权的公告》、临 2014-053《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临 2014-057《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资料。

    近日,公司与自然人宋金才签署了《国有股权交易合同》。股权转让完成后,

本公司不再持有咸亨集团和咸亨酒店的股权。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

    1、受让人基本情况:自然人宋金才,男,中国国籍,住所:绍兴市越城区

凤江路 58 号-1;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任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绍兴市咸亨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

    2、受让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自然人宋金才为咸亨集团、咸亨酒店

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咸亨集团的股权比例为 45.439%、持有咸亨酒店的股权比例

为 11.108%,同时咸亨集团持有咸亨酒店 35.203%股权。

    咸亨集团主营业务:实业投资,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

机电设备、纺织品及原料、家用电器、百货、计算机及配件、家具、橡胶制品、

塑料制品、文教用品、仪器仪表的销售。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总资产为

23,123.34 万元,总负债为 14,809.58 万元,净资产为 8,313.76 万元,2013 年

度营业收入 38.75 万元,利润总额 1,213.49 万元, 净利润 1,213.49 万元 ;截

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止总资产为 20,422.69 万元,总负债为 12,946.84 万元,净

资产为 7,475.85 万元,2014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 336.62 万元,利润总额

-1,069.19 万元, 净利润-1,069.19 万元。

    咸亨酒店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特大型餐馆;零售;娱乐服务等;一般
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等。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总资产为 63,489.99 万元,总负债为 37,474.8 万元,净资产为 26,015.19

万元,2013 年度营业收入 28,513.16 万元,利润总额 3,068.47 万元, 净利润

2,689.48 万元;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止总资产为 61,058.23 万元,总负债为

33,006.62 万元,净资产为 28,051.58 万元,2014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 12,479.92

万元,利润总额 104.40 万元, 净利润 77.06 万元。

       3、受让方通过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征集,自然人宋金才与本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本公司及自然人宋金才

       2、转让价格:宋金才受让本公司持有的咸亨集团 38.484%股权、咸亨酒店

10.361%股权,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 11,416.91 万元和 5,643.05 万元,合计

17,059.96 万元。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前以现金方式全额一次性付清

转让价款。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交易中心划转的全部转让价款

17,059.96 万元。

       4、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款并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

日内,双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5、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双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解除)合同和

违背声明、保证、承诺以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按成交额 20%

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其他约定事项:咸亨集团 38.484%股权、咸亨酒店 10.361%股权资产评估

基准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到转让完成期间的损益由受让人宋金才承担及享

有。

       四、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以集中资源做强主业,公司转让咸亨集团、咸亨酒店

股权。本次股权转让预计为公司带来约近 1 亿元的投资收益,对本年度公司利润

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