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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越龙山: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14-12-31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参加了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关于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现
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或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
现金管理业务。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礼、寿苗娟、赵光鳌、张居适
                                        2014 年 12 月 30 日




                                   1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同意:




   张   礼                   寿苗娟




    赵光鳌                  张居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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