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18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15-008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实到监事 2 人,因公司监事会主席
暂时空缺,由 2 名监事共同推选监事孟中法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2014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符合公司生产
经营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正常运作所必需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
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
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需换届选举。依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公司监事
会提名陈国林先生、孟中法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
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一并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
控制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各项决议,围绕主营业务科学决策,充分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
告,并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规范,遵循了国家相关会计制度
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不存在违反财务制度和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法
定程序。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
理,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定价客观公允,
程序合规,交易过程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
6、对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监管规则及公司实际情
况,对《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政策、对中小股东意见的
听取等内容进行了修订,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以合理回报。监事
会对 2014 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国林先生:1962 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历任绍兴市酿酒总公
司组宣科干事、副科长、团委副书记、书记、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公
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
孟中法先生:1961 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沈永和酒厂化验
室副主任、质检科科长、生技科科长、公司质检部副部长、生产制造部部长,现
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总经理助理、沈永和酒厂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