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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越龙山: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7-04-26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17-00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应

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的议案》。

拟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通

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销售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吸收合并

完成后销售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

业务进行管理。吸收合并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合并方:本公司,即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傅建伟

    2、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43303A

    4、注册资本:808,524,165 元

    5、经营范围:黄酒、白酒、食用酒精(不含化学危险品)、调味料(液体)
的制造、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黄酒、白酒、饮料、食用酒精(不含化学

危险品)、调味料(液体)、副食品及食品原辅料、玻璃制品的技术开发;玻璃制

品的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或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

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

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

业务;房屋租赁、汽车租赁、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2016 年末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经审计)

总资产                                   456,732.94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389,466.64

         项   目                     2016 年(1-12 月)

营业收入                                 153,522.32

净利润                                    12,212.67

   (二)被合并方: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销售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许为民

    2、住所:绍兴市北海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683143333Y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5、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酒类;房屋租赁、汽车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2016 年末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经审计)

总资产                                       10,524.7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0,317.63

           项   目                     2016 年(1-12 月)

营业收入                                     3,413.76

净利润                                        -107.05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基准日: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二)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销售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

员,本次吸收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经营,销售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三)合并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均不发生变化,被合并方销售公司

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计入公司,被合并方

全部债权及债务由公司依法承继,并履行法律法规或者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

序。

    (四)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五)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授权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吸收合并工作,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授权公司经营层及相关部门全权办理吸收合并所涉及的税务、工商、资产移交、

资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事宜。

    三、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实现产供销一体化,销售公司

作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
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古越龙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