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18-027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7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36,537,8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1.62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 次会议,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10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周娟英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 案 序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候选人:钱肖华 336,076,864 99.8630 是 1.02 候选人:柏宏 335,985,964 99.8360 是 1.03 候选人:徐城法 336,035,964 99.8508 是 1.04 候选人:周娟英 336,035,964 99.8508 是 1.05 候选人:刘剑 336,085,964 99.8657 是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候选人:寿苗娟 336,089,364 99.8667 是 2.02 候选人:吴炜 336,035,964 99.8508 是 2.03 候选人:沈国江 336,035,964 99.8508 是 2.04 候选人:毛健 336,123,464 99.8768 是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候选人:陈国林 336,189,364 99.8964 是 3.02 候选人:孟中法 336,223,464 99.9065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 1.01 候选人:钱肖华 1,410,788 75.3711 1.02 候选人:柏宏 1,319,888 70.5148 1.03 候选人:徐城法 1,369,888 73.1860 1.04 候选人:周娟英 1,369,888 73.1860 1.05 候选人:刘剑 1,419,888 75.8573 2.01 候选人:寿苗娟 1,423,288 76.0389 2.02 候选人:吴炜 1,369,888 73.1860 2.03 候选人:沈国江 1,369,888 73.1860 2.04 候选人:毛健 1,457,388 77.8607 3.01 候选人:陈国林 1,523,288 81.3814 3.02 候选人:孟中法 1,557,388 83.203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 第 1-3 项议案,所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均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波 沈璐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