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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越龙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11-24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20-07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11 月 20 日、11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出现异常波动的
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绍兴市
国资委书面问询,截至本公告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0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受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859,847,679.08 元,同比减少 31.93%,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 85,856,751.20 元,同比减少 28.49%。今年下半年由于市场需求存在
不确定性,存在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11 月 20 日、11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
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绍兴
市国资委书面问询,截至目前,除古越龙山正在筹划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外,本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本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11 月 20 日、11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近期黄酒行业板块整体呈上涨趋势,公司股价短期波
动幅度较大,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股票换手率为 13.87%,存在换手率较高的风
险,公司股票静态市盈率为 49.56 倍,存在市盈率较高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2020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受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859,847,679.08 元,同比减少 31.93%,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 85,856,751.20 元,同比减少 28.49%。今年下半年由于市场需求存在
不确定性,存在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筹划实施非发行股份拟以募集资金建设黄酒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事
项(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0-014、临 2020-034、临
2020-059、临 2020-061 等系列相关公告。2020 年 8 月 24 日,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宜成功获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0 年 9 月 9 日,证监会向本公司
核发《关于核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现正进
行股票发行的相关准备工作,尚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司已披露的正在筹划实施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外,
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