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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越龙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21-04-2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古

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1 号)

核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公司”或

“发行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7,274,098 股新股。长江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古越

龙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根

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审

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长江保荐作为古越龙山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古越龙山本

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古越龙山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

议的要求,发行定价过程符合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

正,符合古越龙山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4月8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即不低于9.29元/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

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遵循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浙江古越



                                   1
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

单》”)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31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03,018,248股,未超过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和上市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发行上限157,274,098股。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名。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

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金额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59,099,888.88元,未超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上限1,094,627,725.20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

行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

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方案及相关议案。

    2020 年 3 月 11 日,浙江省国资委做出了《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古越龙山



                                    2
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0]6 号),

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的方案。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方案及相关议案。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方案及相关议案。

    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方案修订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方案修订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

会办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

会办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年8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请。

    2、2020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1号)。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3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浙

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询价对象名单》(以下简称

“《拟询价对象名单》”)。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5

家、证券公司15家、保险机构11家与其他提交认购意向函的投资者44家,共计125

家(未剔除重复机构)。

    自发行方案和《拟询价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2020年9月30日)后至

申购日(2021年4月12日)9:00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34名新

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拟询价对象名单》中。新

增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
    1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湘韶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3       深圳市银宽酒业有限公司
    4       深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台州盈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6       周志聪
    7       王坤祥
    8       何慧清
    9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10       上海六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      尚旭峰
   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潘旭虹
   14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5       UBS AG
   16       上海弦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7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浙江智汇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20       郭军
   21       邹瀚枢
   22       上海般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       国贸启润(上海)有限公司
   24       李天虹
   2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6       淮海天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       青岛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       钟革
   30       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1       广州宝禹商贸有限公司
   32       太仓东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3       华润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       赵东

    自发行方案和《拟询价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2020年9月30日)后至

申购日截止日(2021年4月1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新增白名单

客户27家(包括16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5家证券公司、6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并剔除1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1家证券公司(西

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发行方案和《拟询价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2020年9月30日)后至

申购日(2021年4月12日)9:00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前20

大股东名单进行了更新。

    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电

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投资者发送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

单包含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及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截止日前更新的

前20名股东及新增的白名单投资者和意向投资者,共计129名包括:截至2021年

2月26日公司前20名股东、35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4家证券公司、11家保

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和49名表达申购意向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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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和《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内容及发送对象的

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二)申购报价情况

    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9:00-12:00,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限内,主承销商共收到4单申

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2

家机构按认购邀请书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足额缴   是否有效申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元/股)         (元)       纳保证金        购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
    1                             9.51          300,000,000       是           是
           企业(有限合伙)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       9.85          80,000,000
    2                                                          无需缴纳        是
           管理有限公司           9.35          160,000,000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
    3                             9.33          80,000,000     无需缴纳        是
           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4                             9.31          100,000,000       是           是
           有限公司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上述投资者均按照《认购

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相关文件,为有效报价。

    首轮申购报价结束后,获配投资者认购股份数量低于批文核准数量

( 157,274,098 股 ) 、 认 购 资 金 未 达 到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拟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094,627,725.20元)且认购对象数量未超过35名,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后决定以首轮报价确定的发行价格9.31元/股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在《追加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申购时间内,即2021年4月13日9:00—17:00,

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共接收到5名认购对象(其中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首轮参与认购投资者)提交的《追加申购报价单》,均符



                                            6
    合《追加认购邀请书》中对追加认购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追加认购详细情况

    如下表所示: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足额缴       是否有效申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元/股)         (元)       纳保证金            购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
       1       有限公司-同安巨星      9.31         15,000,000         是              是
               1 号证券投资基金
       2       李天虹                 9.31         15,100,000         是              是
       3       UBS AG                 9.31         15,000,000         是              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4                              9.31         74,000,000     无需缴纳            是
               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富荣资
       5                              9.31         200,000,000        是              是
               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31元/股,发行股

    数103,018,248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发行对象总数为8名,不超过

    35名。募集资金总额为959,099,888.88元。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锁定期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1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223,415        299,999,993.65        6


2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185,820        159,999,984.20        6

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592,905          79,999,945.55        6




                                               7
序                                                                             锁定期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8,689,580       173,999,989.80        6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巨
5                                           1,611,170        14,999,992.70        6
            星 1 号证券投资基金

6                 李天虹                    1,621,911        15,099,991.41        6

7                 UBS AG                    1,611,170        14,999,992.70        6


8     深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1,482,277       199,999,998.87        6


                 合计                      103,018,248      959,099,888.88        6

        公募基金及其管理产品获配情况如下:

                                                                             获配数量
           发行对象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股)

                                         富兰克林国海兴海回报混合型证
                                    1                                        4,296,455
                                         券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
                                    2                                        4,296,455
                                         证券投资基金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
                司                  3                                        4,296,455
                                         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混合型证
                                    4                                        4,296,455
                                         券投资基金
                                                    小计                     17,185,820
                                    1    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71,535
                                         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2                                        1,868,958
                                         资基金(LOF)
                                    3    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685,284
                                         兴全中证 800 六个月持有期指数
                                    4                                         537,056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5                                         322,234
                                         资基金(LOF)
                                         兴全安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
                                    6                                         429,645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
                                    7                                         322,234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8    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         214,822


                                            8
                                                                  获配数量
       发行对象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股)

                                  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
                            9                                     644,468
                                  型基金中基金(FOF)
                                  兴全-南网资本 1 号 FOF 单一资
                            10                                     10,741
                                  产管理计划
                                  兴全-建信理财 1 号 FOF 集合资
                            11                                     32,223
                                  产管理计划
                                  兴全-顺德农商行 1 号 FOF 单一
                            12                                     53,705
                                  资产管理计划
                                            小计                  8,592,905

    经核查,上述8名获配投资者不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获配投资者未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

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

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遵循了《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

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

格或调控发行股数的情况。

(四)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情况

    本次古越龙山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根据普通投资者提交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

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进行打分,得分在 37 分及以上的投资者其风险等级

为 C3 及以上)均可参与认购。



                                     9
    根据最终认购对象提供的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其均可以参与本次古越龙山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本次发行获配投资者均符合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

(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认购对象

的投资者分类情况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别     险承受能力是否匹
                                                                  配
   1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4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           是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巨                           是
   5                                        专业投资者 I
        星 1 号证券投资基金

   6    李天虹                              专业投资者 II         是

   7    UBS AG                              专业投资者 I          是

   8    深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五)关联关系核查

    经核查,上述8名获配投资者不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的关联方。获配投资者未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

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本次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



                                       10
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情况

   1、李天虹为自然人投资者,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公募

基金产品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

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了备案手续。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

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 UBS AG,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因此无需

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4、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均已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了备案手

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

决议的规定。

(七)缴款与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4月14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8名发行

对象发出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以

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各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截至2021年4月15日17:00止,本次发行获配的8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



                                    11
购的全额资金汇入长江保荐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

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2021年4月19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永验字(2021)第220002号”《验资报告》。经验证,

截至2021年4月15日,长江保荐收到本次发行获配的8名发行对象认购资金

959,099,888.88元。

   2021 年 4 月 16 日,长江保荐将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

款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2021 年 4 月 1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9 号),

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古越龙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103,018,248 股,

发行价格为 9.31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9,099,888.88 元(大写:

玖亿伍仟玖佰零拾玖万玖仟捌佰捌拾捌元捌角捌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9,494,818.28 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为 7,238,489.73 元,会计师费用

943,396.23 元,律师费用 849,056.60 元,信息披露费 226,415.09 元,印花税

237,460.6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9,605,070.60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

本(股本)人民币 103,018,248.00 元(人民币壹亿零叁佰零壹万捌仟贰佰肆拾捌

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846,586,822.60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缴款

和验资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于2020年8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20年8月25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发行人于2020年9月9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并

于2020年9月11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信息


                                     12
披露的其他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

手续。

五、保荐机构对(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

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

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复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对象不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上市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

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

其他补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以下无正文)




                                  13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保荐代表人:

                       陈华国                     谌龙




  保荐机构
  法定代表人:

                        王承军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