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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30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21-00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陈国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形成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2020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按年度预计计划执行,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均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正常运

作所必需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21-015

《古越龙山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

公司发展,现拟定如下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 911,542,413 股为

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

配股利 45,577,120.65 元。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

需要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21-010

《古越龙山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

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

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

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

[2018]35 号)文件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国家

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

价值资产租赁除外),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

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该准

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监事会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21-017《古
越龙山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1 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认真审核后,提出如下书面审核

意见: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

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本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21 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

控制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各项决议,围绕主营业务科学决策,充分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
告,并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规范,遵循了国家相关会计制度

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不存在违反财务制度和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中国绍兴黄酒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下属成员单位之间在采购、销售、服务、租赁、商标使

用等方面存在的关联交易系日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定价客

观公允,程序合规,交易过程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

    4、对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17-2019 年的现金分

红情况及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其执行情况。对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进

行了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

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