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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越龙山: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09-04-28  

						证券代码: 600059 证券简称: 古越龙山 编 号:临2009-008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 年4 月28 日上

    

    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监事会主席孙永根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许五全、徐岩、沈振昌、张礼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良标、金志霄、许五全、沈振昌认为,公司监事会提名独立董事的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提名人声明详

    

    见附件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推荐陈生荣先生、孟中法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四届二次职工代

    

    表大会主席团联席会议选举刘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生荣先生:1955 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历任海军某团股长、绍兴市酿酒

    

    总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公司政工部副部长、党委组织员、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本公司

    

    四届监事会监事、公司办公室主任。

    

    孟中法先生:1961 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沈永和酒厂化验室副主任、

    

    质检科科长、生技科科长、公司质检部副部长、生产制造部部长,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沈永和酒厂厂长。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剑先生: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公司玻璃瓶厂车间副主任、主任、

    

    厂长助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上海销售公司经理。

    

    附件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现就提名许五全先生、徐岩先生、沈振

    

    昌先生、张礼先生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

    

    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

    

    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

    

    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

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

    

    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包括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

    

    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

    

    知》(上证上字[2008]120 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

    

    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