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古越龙山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23-020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认真审核后,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本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第一
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湖街道办事处签署<越城区国有土地上非住
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
根据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计划,坐落于昌安门外七眼桥的沈永和
酒厂,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152734.80 平方米列入拆迁征收范围,按照《绍兴市
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试行)》《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相关补偿费标准》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征收实施单位绍兴市越城区东湖
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湖街道”)就房屋征收补偿达成协议,并签署《越城
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协议”),同
意该房屋由东湖街道征收并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方式,根据绍兴市国源土地房地
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绍国源评(2023)第 005 号评估报告,东湖街道向公司支付
被征收房屋补偿款、各项费用及奖励共计 740,279,373.36 元,征收补偿协议自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23-017
《古越龙山关于公司与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办事处签署<越城区国有土地上非
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