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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信视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2020-05-16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
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及《关于受让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上述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时为确保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
其为 2020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关于受让青岛海信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所述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
有利于增强研发能力,提升整体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规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本议案。




(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签
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署:




    刘   坚                     刘志远                   代慧忠




                                                      2020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