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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信视像:关于控股股东拟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示性公告2020-05-29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 2020-015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2020 年 5 月 28 日,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海信视像”)接到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集团公司”)转来的青

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印

发〈海信集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国资委[2020]77 号)

(以下简称“《通知》”),《海信集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青岛市

人民政府批准,请按照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要求,依法依规按程序推进实施。

    2、本次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电子控股”)为主体,通过增资扩股引入具有产业协同

效应、能助力海信国际化发展的战略投资者,形成更加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和市

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如海信电子控股本次增资扩股成功征集到合格战略投资

者,可能导致公司由青岛市国资委实际控制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3、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公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数差

异。

    一、批复情况

    青岛市国资委下发《通知》主要内容如下:《海信集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实施方案》已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同意,请按照企业改制工作要求,依法依规按

程序推进实施。

    二、混改实施方案概况
    本次深化混改以公司控股股东海信电子控股为主体,通过增资扩股引入具

有产业协同效应、能助力海信国际化发展的战略投资者,形成更加多元化的股

权结构和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方案概要如下:

    1、海信电子控股以 2020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审计评估,审计、评估

完成后,在青岛市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增发 4150 万股(约占 17.20%股权比例)

引入战略投资者,原战略投资者有权参与增发。

    2、如本次增资扩股成功征集到合格战略投资者,则增资完成后海信电子控

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26.79%
青岛新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16%
上海海丰航运有限公司                                       2.64%
青岛员利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制合伙企业                 9.43%
青岛恒信创势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3.06%
170 名自然人                                              33.71%
本次征集战略投资者                                        17.20%
                       合计                                100%
    3、如本次增资扩股成功征集到合格战略投资者,海信电子控股的股权结构

进一步分散,无任何单一股东或存在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合计可以控制海信电子

控股超过 30%表决权。海信电子控股的董事由其股东按出资比例和章程约定提

名并经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无任何单一股东或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股东能决

定海信电子控股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并控制董事会。海信电子控股因此

可能变为无实际控制人,从而导致海信视像由青岛市国资委实际控制变为无实

际控制人,海信集团公司也将不再为海信视像的间接控股股东。

    4、青岛市国资委将持有的海信集团公司 100%股权划转给青岛华通国有资

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通集团”)持有,在海信电子控股

增资扩股完成后实施。
    三、混改实施方案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混改实施方案已获得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国资委批准,尚需对海

信电子控股进行审计、评估,并通过青岛市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

海信电子控股增资扩股完成后,实施海信集团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华通集

团,本次混改最终完成。

    四、混改实施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海信电子控股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将有利于

其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为公司引入灵活的市场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提升效

率,借助与战略投资者的产业协同效应,加速公司的国际化发展战略,给公司

带来更好的发展前景。

    五、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混改实施方案中,海信电子控股增资扩股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尚需在

青岛市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方式进行征集,能否征集到合格投资者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促请相关方及时告知进展情

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