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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信视像: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12-25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海信视像

股票代码:          60006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17 号

通讯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17 号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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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等后续相关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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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一、 权益变动情况及方式 ................................................................................................. 7
   二、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 8
   (一)协议各方................................................................................................................... 8
   (二)本次增资内容 ........................................................................................................... 8
   (三)增资后事项的约定 ................................................................................................... 8
   (四)协议签订时间及生效条件 ....................................................................................... 9
   (五)付款先决条件 ........................................................................................................... 9
   (六)股权处置................................................................................................................... 9
   三、本次增发对控制权的影响 ...........................................................................................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0
   五、本次增发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10
   六、对战略投资者的调查情况 ......................................................................................... 10
   七、本次增发的其他相关事项 ......................................................................................... 11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备查文件 ............................................................................................................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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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信集团
                           指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海信电子控股、电子控股     指 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视像、上市公司         指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新丰                   指 青岛新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海丰                   指 上海海丰航运有限公司
                                海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海丰国际                   指
                                01308)
海丰                       指 海丰国际、青岛新丰、上海海丰及其关联方合称

华通集团                   指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增资                   指 海信电子控股增发 4,150 万股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

                                海信电子控股增发 4,150 万股股份导致海信集团公司不
本次权益变动                    再是海信电子控股的控股股东,从而不再是海信视像的间
                                接控股股东
增资协议、协议             指 《关于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本报告书                   指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岛市国资委               指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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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厚健
注册资本              80,617.2157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1635787718
                      国有资产委托营运;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电视机、冰箱、冷柜、
                      洗衣机、小家电、影碟机、音响、广播电视设备、空调器、电子计
                      算机、电话、通讯产品、网络产品、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服务;
                      软件开发、网络服务;技术开发,咨询;自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
经营范围              贸部核准项目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
                      目经营);产权交易自营、经纪、信息服务;工业旅游;相关业务
                      培训;物业管理;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餐饮管理服务;餐
                      饮服务;会议服务;停车服务;医疗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股东                  青岛市国资委(100%持股)
营业期限              长期
通讯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17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姓名            职务                 国籍
                                                           地           地区居留权
       周厚健          董事长                中国        青岛                否
       贾少谦        董事、总裁              中国        青岛                否
       汤业国           董事                 中国        青岛                否
       林   澜          董事                 美国        青岛               美国
       程开训           董事                 中国        青岛                否
       陈彩霞           董事                 中国        青岛                否
       代慧忠           董事                 中国        青岛                否
       陈维强           董事                 中国        青岛                否

       上述人员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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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增资后,除海信视像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海信集团公司持有海信电子控股26.79%
                                                             主营业务涵盖冰箱、家
                       的股份,不再是海信电子控股的控股股
                                                             用空调、中央空调、冷
                       东,但由于海信电子控股下属的青岛海
                                                             柜、洗衣机、厨房电器
           000921.SZ   信空调有限公司和海信(香港)有限公
海信家电                                                     等电器产品的研发、制
           00921.HK    司持有海信家电(000921.SZ)37.92%
                                                             造和营销业务,同时涉
                       的A股股份和海信家电(00921.HK)
                                                             及商用冷链以及环境
                       9.13%的H股股份,海信集团公司间接享
                                                             电器等产业领域。
                       有海信家电11.93%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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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根据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海信集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青国资委[2020]77号)批复,海信集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海信
电子控股为主体,通过在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增资扩股,引入具有产业
协同效应、能助力海信国际化发展的战略投资者,从而形成更加多元化的股权
结构和市场化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
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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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情况及方式

    2020 年 12 月 22 日,海信电子控股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项目经过
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和竞争性谈判,确定青岛新丰为本次成功征集的战略投
资者,海信电子控股已与青岛新丰签署了增资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216,293,2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53%;海信电子控股直接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数量为 392,505,9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99%,信息披露
义务人系海信电子控股的控股股东,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46.53%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青岛新丰信 上海海丰 青岛员利信息咨询 青岛恒信创 岗位激励
 海信集团有
            息技术有限 航运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及合 势电子技术    股东
   限公司
                公司     公司       伙企业       有限公司     168 名

      32.36%    8.64%      3.19%           11.49%   3.70%     40.62%

                          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9.99%
                 16.53%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信电子控股的股权比例下降至
26.79%,且无法决定海信电子控股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并控制董事会,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海信电子控股的控股股东,海信电子控股成为无实际控制
人。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变更为
16.53%,不再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持有海信电
子控股 26.79%的股份间接享有上市公司 8.03%的权益。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 16.53%的表决权,但享有 24.56%的权益。本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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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变动后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青岛新丰信 上海海丰 青岛员利信息咨询 青岛恒信创 岗位激励
 海信集团有
            息技术有限 航运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及合 势电子技术    股东
   限公司
                公司     公司       伙企业       有限公司     168 名

      26.79%    24.36%       2.64%           9.52%    3.06%       33.63%

                            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168 名
                                29.99%
                   16.53%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海信电子控股
    乙方:海信集团公司
    丙方:上海海丰
    丁方:青岛新丰
    (二)本次增资内容
    各方同意海信电子控股本次增发 41,500,000 股股份,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
海信电子控股总股本由 199,774,624 股增加至 241,274,624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 199,774,624 元增加至人民币 241,274,624 元。本次新增发股份的发行价格根
据在青岛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价格确定为 90.355 元/股。青岛新丰以现金人民币
374,973.25 万元认购本次增发全部股份 41,500,000 股。

    青岛新丰应在付款先决条件满足确认书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将其投资总
额(扣除其已支付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部汇入青岛产权交易所指定的
银行账户。青岛新丰已支付的保证金将在前述汇款完成后自动转为其对海信电子
控股的投资总额。

    (三)增资后事项的约定
    海信电子控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海信集团公司推荐两名董事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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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战略投资者青岛新丰及上海海丰推荐两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会过半数推荐一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余四名董事候选人提名方法如下:
    1.本次混改后首届董事会的四名董事候选人,由电子控股现任董事会三名成
员、华通集团推荐的两名董事候选人、战略投资者推荐的两名董事候选人组成筹
备组,由筹备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从现任经营管理骨干优秀成员中推选四名作为
董事候选人,提交电子控股股东大会选举。
    2.自本次混改后第二届董事会开始,由电子控股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从
现任经营管理骨干优秀成员中推选四名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电子控股股东大会
选举。
    (四)协议签订时间及生效条件
    增资协议的签订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2 日。
    增资协议的生效条件:增资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
规对协议生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付款先决条件
    海信电子控股已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国有股东间接转让上市公司
股份行为的批复文件。

    (六)股权处置
    各方确认并同意,青岛新丰于本次增资完成后六年内不得转让其本次增资所
取得的股权。

    三、本次增发对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增发完成后,海信电子控股仍为海信视像的控股股东,海信电子控股无
任何单一股东(含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 30%或可以控制海信电子控股超过
30%表决权。海信电子控股的董事由其股东按出资比例和章程约定提名并经其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无任何单一股东或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股东能决定海信电子控
股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并控制董事会。海信集团公司不再为海信电子控股
的控股股东,也将不再为海信视像的间接控股股东,海信电子控股成为无实际控
制人,从而导致海信视像由青岛市国资委实际控制变为无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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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不存在
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本次增发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增发尚需完成海信电子控股工商登记变更等相
关程序。

    六、对战略投资者的调查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定的战略投资者青岛
新丰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增资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尽职调查。
    根据调查,青岛新丰符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相关政策关于受让国有股权的主体资格要求。
    青岛新丰的财务状况良好,自成立以来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诚信
记录,具备本次增资的资金支付能力且来源合理合法。
    青岛新丰认为其参与海信电子控股增资目的为战略投资:
    1、通过前期的投资,海丰深刻体会到,海信是家电行业的领先者,始终坚
持诚信经营和稳健的财务策略,拥有核心的创新技术、完善的产品门类,其产业、
产品不断向高端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尤其是面临国
内家电消费市场增长乏力的情况下,海信制定了未来发展的重点是海外市场。海
丰长期接触海外市场,认为海外对家电来说仍然是一片蓝海,十分看好海信的国
际化战略,相信海信未来一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海丰为亚洲区域内航运物流细分市场的领军者,并开始向非洲等亚洲区
域外市场加大拓展业务力度,拥有完善的航运物流、仓储和服务网络,通过投资
海信,可以进一步拓展海丰的市场区域和业务领域,同时为海信在全供应链管理
方面提供综合物流服务,实现双方在产业战略上的协同效应。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尽职调查,青岛新丰实际控制人杨绍鹏为海丰国际的实际
控制人,控制海丰国际 51.74%的权益。海丰的发展战略是以自营及轻资产模式
为主,建立海陆一体化的物流渠道和设施,不断完善高频率、高密度的海上班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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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物流服务,并提供专、精、特、新的差异化服务。
目前海丰共经营 70 条贸易航线,覆盖 13 个国家和地区的 70 多个主要港口,在
9 个国家与世界著名物流及生产企业或者当地实力雄厚的港口、码头设施经营者
合作设立超过 35 家合资公司,海丰在国际航运、仓储、物流服务方面的资源能
够助力海信的国际化发展战略,帮助海信处理好当地的公共关系,以及引进海外
技术、产品和人才,开拓海外的政府市场和企业客户市场,具有很好的产业协同
效应。同时,海丰作为海信电子控股的长期战略投资者,有助于海信电子控股进
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促使电子控股的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的决策和运作更加市场化。

    七、本次增发的其他相关事项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增发无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内容之外的
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除本报告已披露的情形外,协议各方未就股票
表决权的行使做出其他安排,亦未就本次增发之外的其余股份做出其他安排。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前已作
出的相关承诺,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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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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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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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周    厚 健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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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周    厚 健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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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增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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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省青岛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海信视像                 股票代码         600060

信息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17 号
名称                                       联系地址

                                                            有□
                                                            无√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信集团公司与海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信电子控股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
数量变化
                  变化□                                    益变动后海信电子控股将变为无实
                                                            际控制人,因此海信集团公司及海
                                                            信电子控股不再为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 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海信电子控股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本次增资完
                                           成后,海信集团公司在海信电子控股中的股权比例下
                                           降为 26.79%,海信电子控股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上
                                           市公司亦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16,293,231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比例:16.53%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信集团公司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6.53%股份,并通过海信电子控股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29.99%的股份。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0
                                     变动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信集团公司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16.53%股份,但不再间接控制海信电子控股所持有的
                                     上市公司 29.99%的股份,仅通过持有海信电子控股
                                     26.79%的股份间接享有上市公司 8.03%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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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 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是 □ 否√
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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