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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信视像:海信视像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7-16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下
简称“激励对象”)为 222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51.3 万股,授予价格为 8.295 元
人民币/股。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的 222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
定的人员。
    4、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
    5、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确定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股票数量的
调整,同意公司确定 2021 年 7 月 15 日为授予日,以 8.295 元人民币/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222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2,151.3 万股限制性股票。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