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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信视像:海信视像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1-12-25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1-058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发展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
       会造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2020年12
月31日及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1年1月4日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5)和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开展过程中,由于公司面向海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信营销”)开展的智慧显示终端业务中的部分业务,以及向海信
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集团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部
分软件开发服务业务发展超出预期,公司拟将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中向
海信营销“销售产品或商品、原材料(含受托加工)及相关费用等”的关联交易
额度从 9.06 亿元增加至 16.52 亿元,将向海信集团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
劳务、服务等”的关联交易额度从 1.77 亿元增加至 2.08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非关联董事一
致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简称“本
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关
联董事程开训、贾少谦、代慧忠、刘鑫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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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本议案涉及的关联
交易额度增加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
易额度增加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本议案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
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在事前已收
到本议案及相关资料,在认真审阅了本议案相关文件后,认为:本议案中的关联
交易额度增加为公司发展所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增加情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关联交                                                         本次增加   增加后预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人       原预计金额
易类别                                                           额度     计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
                                海信营销管理
销售     商品、原材料(含受托                      9.06         7.46      16.52
                                  有限公司
         加工)及相关费用等
                                海信集团控股股
提供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
                                份有限公司及其     1.77         0.31       2.08
劳务     务等
                                  控股子公司
             合计                                 10.83         7.77      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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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厚健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3,860,393,984 元
   住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218 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医疗服务;餐饮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家用
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
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
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
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
及展览服务;休闲观光活动;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
备租赁;汽车租赁;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海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开训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0 元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399 号
   经营范围:电视机、空调、家用电器及配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
材(除卫星天线)、传感及控制设备的批发、零售、代理销售、售后服务、延保服
务,市场营销策划,安防、监控设备的销售、施工及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服
务,电信业务、电信增值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运营及推广】(依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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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
理国内广告,物流方案设计,供应链管理,货物道路运输(依据交通管理部门核
发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与本
公司同属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海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1、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母公司口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 176 亿元,净资产为 63 亿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5.2 亿元,净利润为 14.79 亿元。
   2、海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 3.35 亿元,净资产为 0.95 亿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6.03 亿元,净利润为-32.11 万元。
   结合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等,参考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
况,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人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经合理判断,认为
关联人具备按时履约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除本议案中列明的关联交易
2021 年度预计金额上限(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外,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和定
价政策与公司 2021 年 1 月 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0-035)中相关内容相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有助于促进本公
司相关业务的高效开展,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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