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海信视像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0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后,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并认为: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关于向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所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
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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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王爱国 高素梅 赵曙明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
2022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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