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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资本: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1-044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
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
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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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
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 1.5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
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晁小燕女士,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罗玉成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质,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
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伟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 3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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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7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不超 2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 30 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略增。
以上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
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此议案,董事会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一致同意此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
意此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具有良好的业务水准和职业道德,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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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其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续聘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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