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2-011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国投资 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资本”或“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19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八届五次董事会、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70 号文《关于核准国投资本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8,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56,310,377.3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43,689,622.64 1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02 号《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如下: 项目 金额 说明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7,943,689,622.64 1 减:2020 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271,758,063.20 2 减:2020 年置换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4,671,931,559.44 2 减:2020 年手续费支出 225.00 3 加:2020 年利息收入 1,901,313.79 3 加:2021 年利息收入 7,694.26 4 减:2021 年手续费支出 638 4 减:2021 年中证登转股余额兑付预付款 500,000.00 4 减:2021 年销户转出资金余额 1,408,145.05 5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 募集资金到账及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首次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保荐机构划入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金额,构成为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 8,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6,310,377.3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7,943,689,622.64 元。 2、根据《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2 集说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和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943,689,622.64 元全部 用于向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根据公司八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G11713 号《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 审核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4,671,931,559.44 元。 3、本公司 2020 年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 1,901,313.79 元, 支付手续费 225.00 元。 4、本公司 2021 年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 7,694.26 元,支付 手续费 638 元,其中包含支付函证费用 500 元。支付中证登转股 余额兑付预付款 500,000.00 元。 5、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 支行已完成销户,销户余额共计 1,408,145.05 元转入本公司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 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3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国 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存放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 士路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0200096819000109690)。该专户仅用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项目所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北京北京西城支行、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 荐机构)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 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321680100100042440)。 该专户仅用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所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募 4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该行下辖网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园支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44250100002200001832)。该专户仅用于 “增加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金等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西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 已完成销户。 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94,368.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4,368.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 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 整 后 投 截至期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 目 可 项目 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资总额 末承诺 入金额 累计投入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预定可使 实现的 预计效益 行性是否 部 分 变 总额 投入金 金额(2) 与承诺投入 (4) = 用状态日 效益 发生重大 更(如 额(1) 金额的差额 (2)/(1) 期 变化 有) (3) = (2)-(1) 补充安信 未做分 证券资本 无 794,368.96 794,368.96 0 794,368.96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期承诺 金 合计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根据公司八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13 号,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671,931,559.44 元。 6 募集资金总额 794,368.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4,368.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 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 整 后 投 截至期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 目 可 项目 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资总额 末承诺 入金额 累计投入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预定可使 实现的 预计效益 行性是否 部 分 变 总额 投入金 金额(2) 与承诺投入 (4) = 用状态日 效益 发生重大 更(如 额(1) 金额的差额 (2)/(1) 期 变化 有) (3) = (2)-(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 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国投资本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国投资本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 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及安信证券认为,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8 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 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