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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资本:独立董事关于国投资本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8-27  

                             独立董事关于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资本”或“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的有
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具有良好的业务水准和职业道德,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
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其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续聘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属于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
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国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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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财务开展的各项业务均在《金融服务协议》范围内。公司对国
投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
评估报告》,国投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其业务范围、流程及内部的风险控制措施等都受到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
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正、公允,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取得
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三、关于制定《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
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
时控制和化解与国投财务开展各类金融业务的风险,保护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风险处置预案具备充分性和可行
性。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预案。
       四、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
报告
       国投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
能严格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银监会令 2004 年第 5 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的决定》(银监会令 2006 年第 8 号)之规定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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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国投财务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
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投财务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
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
       五、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国投财务的经营资
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
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等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严格监管,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
不存在违反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的情形,其风险管理不存在重
大缺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国投财务的存款余额约
为 5.78 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约为 39 亿元人民币。公司在国投
财务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国投财务因现金头寸不
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公司与国投财务相关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
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与国投财务公司建立银
企合作关系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未发生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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