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下述议案进行了 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1、程序合法 公司控股股东在征得范彦喜先生同意后,提名其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提名程序合法,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2、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范彦喜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和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经考察,范彦喜先生具备 担任公司董事资格。 独立董事:Zheng Wei、文光伟、刘俊海、康彩练 2018 年 12 月 1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