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润 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 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承兑汇票、存款、 理财和融资业务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1、珠海华润银行作为一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银行金融 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2、公司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承兑汇票、存款、理财和融资业务, 有助于扩大公司金融业务基础,为未来的发展寻求更多的金融支持; 3、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宁、孙茂竹、Zheng Wei、康彩练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