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01-08
证券代码:600067 股票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 2014-00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4 年 1 月 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冠城宏翔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苏州冠城宏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期限 3 年,同时由
冠城宏翔以拥有的位于相城区黄埭春秋路北方桥路西(相国用(2010)第 00124
号)34,638.6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相城区元和街道部分办公用房产,
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拥有的位于相城区黄埭镇
的合计 2,041.46 平方米房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授权韩孝捷先生签署本
公司与该担保事项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海科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汇添富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贷款,期限 1 年,由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
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位于海淀区东北旺乡西北旺新村 A3 地块合计
63,679.2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并授权韩孝捷先生签署本公司与该担保事项相关法律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骏和地产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骏和地产(江苏)有限公司向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3 年,并授权韩孝捷先
生签署本公司与该担保事项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已同意公司为骏和地产向中诚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3 年。本
次借款完成后,骏和地产已合计向中诚信托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公司
同意对上述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借款增加下列担保方式:以公司持有的北京
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7%股权,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对北京太阳宫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计约人民币 16.12 亿元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一、二、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还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3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公司为骏和地产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担保
的议案》、《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