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1-24
证券代码:600067 股票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 2014-01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1 月 23 日上午 10:00 在福州市五一中路 32 号元洪大厦 26 层公司会议室
召开。
公司总股本 1,190,558,059 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代表股东数 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4,493,13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5.65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韩国龙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董事韩国龙先生、商建光先生、监事林常青先生
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秘书和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为骏和地产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担保的议案》
议案 1、《关于公司为骏和地产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担保的议案》
参加投票股数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投票结果 424,493,136 424,493,136 0 0 100%
该议案获通过。
2、《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2、《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投票股数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投票结果 424,493,136 424,493,136 0 0 100%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以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可。该议案获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齐伟、陈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其结论意见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