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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14-03-05  

						证券代码:600067            股票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 2014-01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5,550 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以下简称“工
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福州大通”)向工商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5,55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为相关单位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福州大通向银
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34,600 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 2013 年
5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
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77 号
    法定代表人:韩国龙
    注册资本:13,6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 F、H 级)及绝缘成型件。(凡
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2、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463,443,810.23         494,147,861.19
    负债                           283,152,958.67         322,488,860.50
    银行贷款总额                   184,495,190.10         257,460,097.02
    流动负债总额                   283,152,958.67         322,488,860.50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180,290,851.56         171,659,000.69
    者权益合计


                                  2013 年 1-12 月         201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266,937,120.43       1,221,930,131.83
    净利润                            8,553,100.87           2,021,190.97
    3、福州大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51%
               郎毅有限公司                  49%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
    保证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 5,550 万元;
    4、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汇率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四、其他股东担保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持有福州大通股份比例为 51%,朗毅有限公司持有福州
大通股份比例为 49%。
    朗毅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函》,朗毅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
保证的担保方式,并按照其持有福州大通的股份比例为福州大通向工商银行申请
的 5,550 万元借款相对应的部分提供反担保,该《不可撤销担保函》主要内容如
下:(1)担保范围:福州大通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
号:2014 年(闽都)0008 号)项下的债务(包括 5,550 万元本金、应付利息、
违约金和相关经济损失等)49%的份额;(2)保证期间:本担保函签发之日起,
至《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到期后两年内有效;(3)提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已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34,600 万元,期限自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上述
事项之日起至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有效。此次公司为福州大通向
工商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福州大通正常经营发展需要。郎毅有限公
司已为其持有福州大通 49%股权相对应的借款额度部分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193,921.79 万元,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3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
总额为 188,121.79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10%。无逾期
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