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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关于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提示性公告2014-06-14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 2014-03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3 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
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Starlex Limited(公司第二大股东)的通知,Starlex
Limited 于 2014 年 6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向丰榕投资出售
本公司股份 55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62 %,交易价格为每股均价人民币
5.50 元。
    一、本次交易发生前后丰榕投资及 Starlex Limited 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占本公司总                 占本公司总
                   持股数                      持股数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丰榕投资      349,104,078       29.32%     404,104,078     33.94%
    Starlex
                85,389,058        7.17%      30,389,058       2.55%
  Limited
     合计       434,493,136       36.49%     434,493,136     36.49%
    上述交易发生前,丰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Starlex Limited 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434,493,136 股;上述交易发生后,丰榕投资及 Starlex Limited 仍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434,493,1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49%。即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本
公司权益股份总数在上述交易发生前后未发生变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Starlex Limited 向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冠城
大通股票无需发出全面收购要约,也无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发生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丰榕投资和 Starlex Limited 承诺,未来增、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Starlex Limited 向丰榕投资出售本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