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展公告2014-08-22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4-056
转债代码:110028 转债简称:冠城转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588号文《关于核准冠城大通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年7月18日公开发行1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851.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76,148.4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扣除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余额已由中信证券于2014年7
月24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402027129600261510银行账户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开立的
账号为427367887613银行账户内。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4年7月25日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
(2014)D-0006号”《验资报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投入位于南京的冠城大通蓝郡房地产开发项目,募投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万盛”)。公司将通
过委托贷款方式将资金投入南京万盛,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南京万盛少数股东史毓行已承诺将按照持有南京万盛股权的比例提供借款,借款
利率与冠城大通向南京万盛提供借款的利率相同。
2014年8月19日,公司与南京万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
签署了《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编号:鼓中银委贷字201402号),主要内容如
下:
1、合同签署方
委托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
借款人: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
2、委托贷款金额: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761,484,000.00元;
3、期限:60个月;
4、利率:浮动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
5、用途:用于南京“冠城大通蓝郡”A1、B、C、D四个组团项目开发建设;
6、提款计划:自2014年8月19日起24个月内提清借款。
二、南京万盛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龙华西路科创园1号楼98室
法定代表人:韩孝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施
工;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商品房销售代理、策划及信息咨询服务。
2、南京万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华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福建华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南京万盛80%股权。
3、南京万盛近年来主要业务为开发位于南京市六合区的南京万盛世纪新城
项目(项目推广名为“冠城大通蓝郡”)。
4、南京万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元):
2014年3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868,134,847.43 640,673,415.09
资产净额 133,775,666.60 137,048,061.92
2014 年 1-3 月 2013年1-12月
营业收入 0 173,308,661.00
净利润 -3,272,395.32 23,487,108.77
三、募集资金使用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南京万盛,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开发。南京万盛为公司控股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控
制资金风险,保护资金安全。本次委托贷款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