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4-12-29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4-071
转债代码:110028 转债简称:冠城转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榕投资”)通
知,其于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5 日期间共增持公司股份 11,426,228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958%,已完成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起增持不超过
公司 2%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丰榕投资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增持冠城大通 A 股股份,2014 年 7 月 16 日至 2014 年 8 月 13 日期间其已增持冠
城大通股份 12,420,201 股(具体增持及进展详见 2014 年 7 月 17 日和 2014 年 8
月 1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5 日期间,丰榕投资继续增持冠城大通
股份 11,426,228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958%。即截至 2014 年 12 月 25 日,
丰榕投资合计增持冠城大通股份 23,846,429 股,占冠城大通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998%,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25 日,丰榕投资已履行自 2014 年 7 月 16 日起 12 个月内
增持不超过 2%冠城大通股份的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丰榕投资本
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同时,丰榕投资及一致行动人 STARLEX LIMITED 将继续履行承诺,在
相关法规规定的法定期限内不向二级市场减持持有的冠城大通股份。
三、增持后上市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
本次增持完成后,丰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427,950,507 股,占公司已发
行总股份的 35.861%;STARLEX LIMITED 仍持有公司 30,389,058 股股份,占公
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547%,即本次增持后丰榕投资及 STARLEX LIMITED 合计
持有公司 458,339,565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8.408%。公司股权分布仍具
备上市条件。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丰榕投资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29 日